Thursday, April 06, 2006

澳門工人權益會撐小販(轉載自華僑報)

04
華僑報
2001-08-02

本地工人權益會訪臨市局 對小販牌照問題表示關注

 【專訪】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昨訪臨市局,就小販牌照世襲、轉租表示關注,並冀增發小販牌照予無牌小販及體恤無牌小販的困苦。
 本地工人權益會理事長曾展朋昨上午率同該會四名成員拜訪臨時澳門市政局,受到代局長姍桃絲、衛生監督部部長吳秀紅等接見。雙方並進行了閉門會談。
 會後,曾展朋向本報表示,工會方面表達了希望體恤因就業困難而不得已充當無牌小販人士的困苦。也表達了對小販牌照的世襲制,小販檔轉租之情況的關注,還希望多發出一些小販牌照。
 曾展朋表示,臨市局方面對工會反映的問題和意見持樂意聽取的立場,並對其中有些問題表示關注。臨市局方面也表明打擊無牌小販行動是依照有關法規的立場。
 據介紹,曾展朋也同時向臨市局方面呈遞了相關的意見書。
 據悉,本地工人權益會今年五月間成立,擁有會員約七百人,其中不少人屬於失業工人。◇
文章編號: 200108021780021

小販文化搞活經濟 (胡恩威,轉載自蘋果日報)

小販文化搞活經濟

近年,港府不斷推出解決低收入人士困境方案,再培訓、創業基金、跳蚤市場等等都不太靈光,再培訓重量不重質,跳蚤市場選址不對,管理不善,官僚色彩太濃,不能像以前的大牌檔發展自己的性格。政府方案最大得益者是中層官僚,資源大都花在執行和監管的架構身上。
官員常好心做壞事
港府該回顧一下五六七十年代香港的情況,那時,港府是一個小政府,錢不多,做事比較小心,不像現在財大氣粗,官僚濫權,政策沒有假大空的使命感。那時興建的公屋最能反映這種情況,坪石、蘇屋、彩虹、華富是典型例子,每一個屋都有其社區經濟體系,周邊的大牌檔、小販、前舖後居的士多、文具店、酒樓、茶餐廳,還有家庭手工業、成衣、食品、家用器具等等貨物,在家完成後拿到街上賣。小販政策比現在開明正常,政府會尊重民間多年的小販傳統,每一個屋和舊區都有自己的小販熱點,每一個熱點都有自己的傳統風格和特色,像以前黃大仙。賣鮮椰汁的小販車、旺角先施大廈的炭燒雞髀、炒栗子車、假魚蛋、自製雪條雪糕。這些民間小型企業,是低收入人士最好的發展空間,收入可能不是很多,但至少有尊嚴,不是現在的低收入人士只可以為大企業和政府當廉價的清潔工作。
謀生選擇機會更多
自從香港經濟起飛之後,政府富起來,開始甚麼都要管,代議政制策產生的政客,為了短期的選票效應,間接鼓勵政府做更多的事。香港政府成為一個超級政府,前幾年香港經濟泡沫發展,大家都不曾察覺,現在問題出現,掌權的官員和政客為了短期效應,常常好心做壞事。解決低收入人士失業問題,最重要的是社區發展的工作,僅僅再培訓,始終不足夠,最有效的是改變現在的禁絕小販政策,發展社區經濟,政府每花五至六億港元在小販管理身上,若果這些資源用來發展小販,香港的低收入人士會有更多謀生選擇。
現在政府推出的創業基金根本行不通,誰會有那種能耐應付政府的官僚程序,各式各樣的表格和不切實際的監管程序,有人擔心開放小販政策會影響其他零售業的發展。其實香港零售業面對最大的困局是大企業的壟斷,小販正好可以容許更多新產品和新意念的出現。
只要政府的城市規劃和公屋規劃配合,小販更可以增加每區的特色和吸引力,從旅遊發展角度來看是一件好事。改善目前的小販政策,應設立一系列的試驗計劃,全面檢討目前管理小販的體制。
文章編號: 200108280060344

2001之頂包小販新聞

販管隊涉安排小販頂罪 19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解地院審

【本報訊】十九名食物環境生署小販管理職員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串謀小販輪流扮作「阻街」接受拘捕,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九月十七日等候轉解區域法院文件。
十九名被告包括兩名高級小販管理主任、四名小販管理主任、及十三名小販管理隊員,年齡介乎三十四歲至五十七歲。他們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指於九七年五月一日至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串謀三名男女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在觀塘仁愛圍,安排小販輪流扮作「阻街」接受拘捕,並在明知或相信某些小販在未有觸犯香港法例的情況下,仍然拘捕該批小販。
另有11名小販涉案
被告暫毋須對控罪答辯,押後有關文件轉解地方法院審理。
廉政公署較早前接到由食環署轉介投訴,懷疑有小販管理職級人員,收受仁愛圍小販賄賂,預先安排小販接受拘捕,及不對其他小販「阻街」採取行動。
廉政公署於去年十月拘捕本案十九名被告,及另外十一名在仁愛圍經營的小販,懷疑與案有關。
案件編號:KTCC 5465
文章編號: 200108280060047

"小販問題"(轉載自街角)

小販問題
「賣兩粒花生也是老闆,自食其力,為甚麼要趕絶呢?」這是家父早前看到一個關於小販報道而作出的慨嘆。畢竟,在我年幼時,我家也是當小販維生的。那是七十年代的葵芳邨,當時我和我姊仍是小學階段,父母每天早?形缂巴砩衔鍟r半過後,便趁小販管理隊的非當值時間,拿著布匹及被袋到屋邨空地或附近工廠區擺賣。而擺賣亦瞬即被小販們排成一行一行滿滿的,各自經營。及至非擺賣時間,雙親便趕緊每分每秒,往深水埗買布匹,回家剪裁,制成被袋,以作售賣。那時小販算是正當的職業,透過勞動,為坊眾提供價廉物美的產品。

可是,隨著小販的逐步嚴厲,小販的數目己大大減少,在我家荃灣,每早六時多便見小販管理隊車輛四處巡查,在晚上十二時多,仍見小販管理職員在荃灣地鐵附近巡視。到底是甚麼因素,導致香港政府要花如此多人力物力去取締小販呢?

縱觀現時官方觀點,小販常被描繪成影響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環境的社會毒瘤。然而,若我們環顧四週,定當發覺小販的問題,絶對及不上地產商對環境的破壞,汽車帶來的污染,及警員截查市民身份証對市容的影響。

若我們從小販的本質及功能來看小販問題,那麼可發覺現行的小販政策是充滿吊詭的,本文簡述如下。

首先,現代資本主義思潮經常強調的是市場機制,無形之手的自我調節。而小販,理論上應是這種經濟體系下的理想經濟模式,因為小販此行業無論對資本,資源與知識均没有特定要求,是最富靈活彈性的經濟模式,而與之緊密聯繫的山寨式工業,更向來倚重此售形式減省成本,以達到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可是現今的小販政策是一種反競爭策略,將小販跟其背後的山寨式工業摒除於正規經濟之外,以致經濟的生產與消費均朝壟斷推移,將與大財團的競爭者推向邊陲。

第二,現代社會經常標榜的,是個人自由的選擇,可是小販政策的嚴厲取締,卻明顯剝奪了市民選擇工作形式的自由,迫使低下層勞動力競逐那所餘不多的工種,低下層市民可以選擇的工作,包括月薪不足五千元卻要工作十二小時的護衛行業或時薪才十三、四塊錢的快餐工作,面對如些微薄的薪酬,即使不眠不休,身兼兩職,亦不足以在這昂貴的城市從容地養活一家,身陷於一種狀似自由的不自由困境。

第三,現代社會經常強調的,是個人作為理性決定的身體。縱觀小販經營者,固然是理性選擇,而由於没有廣告模塑,小販光顧者著重的更是貨物的基本功能,屬於一種很理性的社會行為。可是政府卻常將兩者描繪成「非正常」及「非理性」一族,從而扭 曲及醜化他們的形象。

最後一個吊詭處,是現代社會經常標榜國家如何擔當中立的仲裁者角色,為社會整體利益而努力。可是歐美的研究告訴我們,公眾利益背後,更多的是權力的追求與對社會成員控制的增加,而香港小販政策縱使用上美麗的口號如社會的整潔與秩序,可這政策達致的秩序,是迫令小市民無論在生產或者消費層面均愛制於財閥的宰割,藉賭博炒風舒緩階級困境的失落,維持貧者越貧,當者越富的「社會秩序」。

總括而言,現有小販政策就是充滿了提倡競爭卻反競爭,推 崇自由卻反自由,標榜理性卻反理性,藉社會利益之名以達成社會控制的效果,將小販活動定義為非法及不斷將小販形象醜化,從而確保大財團無論在生產,銷售及僱傭上的絶對優勢

(轉載自<街角>)

Wednesday, April 05, 2006

2001年的小販遇害記之一

成報
2001-12-16

何來酌情處理連續兩日被拘 小販轟管理隊陽奉陰違
【本報特訊】食環署署長劉吳惠蘭早前要求員工盡量對路邊小販酌情不檢控,有持牌小販卻非常不滿連續兩日遭小販管理隊拘控,不但事前沒有任何警告,更遭惡言相向,他擔憂即使署長承諾對小販法外施恩,但前線管理人員卻「陽奉陰違」。
持牌小販協進會主席胡錦康表示,食環署的小販政策根本無法做到上行下效,而其內部指引雖要求前線員工要先發出警告,當警告無效才可以拘控,但有部分職員往往以個人喜惡做事,食環署的管理制度明顯存在漏洞。
劉吳惠蘭本月八日在電台節目內曾明確表示,由於現時經濟不景,故批准小販管理隊在執法時可酌情處理不阻街的乾貨小販,只要沒有阻塞交通人流,亦不構成危險則可寬鬆處理,作口頭警告而不會票控,至於濕貨及嚴重阻街者則不會姑息。她又強調,有關酌情政策並不容許被人濫用。
劉太言論見報翌日,持有小販牌、售賣成衣的黃伯強卻連續兩日,分別在旺角及大角咀遭小販管理隊職員拘控,當黃伯強質疑他們拘控應先警告,及試圖求情時,卻遭有關職員責難,「你教我做呀」,更立即致電警方指有人反抗要求增援,到場警員則僅以一句「可以告埋你阻差辦公」了事。
黃表示,他每月收入僅四、五千元,兩次拘控的罰款已令他不見近兩千元,十一月在上海街擺賣時,亦遇上類似事件,當時小販管理隊人員亦是沒經警告便發出票控,結果遭罰九百元,「依家經濟咁差,幾拾蚊衫都無乜人買,仲要個個月畀人罰」,黃伯強看來相當無奈。
 食環署重申法外開恩
食環署發言人並沒就上述投訴作出回應,但重申只要沒有造成阻塞,不論有牌無牌均可以得到酌情處理,而署方亦已發出工作指引予前線員工,及清楚解釋實際程序,對於阻街的有牌小販,會先作出口頭警告,警告無效才會被票控,再繼續阻塞才會遭拘控。

歡迎大家聯署以上撐小販的聲明

如題,請大家踴躍聯署
聯署可以在此回應

又或send去contact@smrc8a.org

當然,更希望大家出席星期天的行動

呼籲大家星期日9/4齊行動,撐小販!

行動呼籲:

日期: 9/4/06 時間: 10:00AM

集合地點: 灣仔利東街,皇后大道東交界

路線:
聲援路線:途經將遭市區重建局吞噬而仍有街坊在抗爭的灣仔H15重建地盤;以及將遭市建局驅趕的交架街排檔小販;
聲討路線:途經市區重建局灣仔道辦事處,及金鐘政府合署(食環署總部於金鐘政府合署44樓)

註: 行動中的各人都是自主自發的,我們只是發起,不是負責人,因此,請大家帶備自己製作的示威物品,主動在公共空間內表達意見。

聯絡人: 文浩 96281709

聲明: 自由經濟假自由 小販貢獻要確認

撐小販聲明
自由經濟假自由 自力更生何處求
小販貢獻要確認 強權打壓無天理

食環署人員於上星期三在長沙灣青山道欲以卑劣手段檢控一名小販時,該名小販因逃避追捕而被貨車撞至重傷,情況危殆。對是次事件,我們深感憤怒,更見到在所謂自由主義的社會體制下,基層完全不受惠,在整體不公義的制度下,我們認為做小販是基層市民自主生活的一條重要出路,亦是基層市民和低消費群的整體利益,原因如下:

1)基層勞工,慘被剝削
近年政府不斷將公營服務外判,成為大莊家,將公共服務變為生意,一筆又一筆批予私人機構;機構為取利潤,又不斷剝削工友及市民 。食環署作為政府外判範圍之一,剝削未曾手軟。繼剝削清潔工友、廢物收集工友後等事件後,食環署更以執法、整頓市容等理由打壓小販。許多公營或私營機構, 為減低成本,又常常會妄顧工人權益,欠薪事件此起彼落,財團卻換名不換老板可以經營下去.而在職業安全方面,工殤條例更明顯不能保障工人的人身甚至生命安全。在香港的基層打工仔女,出了半斤力,別說八両,那怕一両都拿不回。

2)高地價政策,迫死小商戶
政府不斷維護大地產商利益,聲言炒高地價,就可推旺香港經濟。基層住屋問題多多先且不談,假如基層市民想脫離上述打工生涯,做個小老板,不斷升起的地價亦令人吃不消。就算是舖租較便宜的舊區,也要面臨官商勾結的市區重建,黑箱作業,賤價收地,高價賣予地產商,迫到地舖街坊走投無路,卻便宜了大財團。 同時,高地價令到只有大資本後台的連鎖店,才可以不斷開分店,以本傷人,迫死許多小商舖,亦令許多老街坊痛失原可支撐其生活的社區網絡,生活陷入孤苦之中。 如此種種,亦只是把這些想自主過活的小本生意人,也迫進上述惡劣和被動的勞工環境之中,令其進一步失卻生活自主權。

3)非正規社會安全網
其實,在高地價政策之下,小販除了是基層市民謀求自主生計的出路外,亦保障了香港大群弱勢社群有低消費的可能,一定意義下維護了這群基層消費群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亦修補了社會福利制度的缺憾之處。

基於以上的原因,我們認為再三恣意打壓小販,實在是對整體基層市民的打壓和迫害!在過往多年的個案中,我們亦見食環打壓小販絕無手軟,手段越來越過份,迫死迫傷的小販絕非少數,所謂「苛政猛於虎」,無過此矣。然而,食環署面對有大財團做後台的街頭檔口,卻是大多時候視若無睹,常常不過採取驅趕的形式,可謂絕對是雙重標準,官商勾結的明證!

由此可見,今次的悲劇,絕非特殊或個別事件,乃是整體社會不公義的一次流血的表徵。根本就是假自由經濟,是「有錢有自由主義」,無錢人就連生計也成問題。香港號稱是民主社會,但一個社會裡,人民連自己的基本生活也不能掌握,這那有民主可言!絕大多數人在經濟上沒有自由,又是那門子的自由經濟!

我們對食環署卑劣手段很憤怒,同時對整體社會的虛偽“自由經濟”也感憤怒非常!身為公民社會的一份子,雖然力量有限,但卻深感至少應在公共領域中發聲表示對小販的聲援,就此,我們希望:
1)社會公眾及政府確認小販行業在現存經濟模式中,身為一種非正規社會安全網及香港文化特色的貢獻;
2)食環停止以卑劣手段迫害小販,更絕不應充公其財貨及維生工具;
3)街道屬於人民,人民有權在上謀生,要求徹銷一切非必要的規管!

八樓關注基層自主營生委員會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起人註: 由於我們都不是小販,在匆匆的時間裡亦未能與不同的小販朋友聯絡,由於沒有具體諮詢過當小販的朋友, 我們認為不該擅自提出方案. 然而身為公民社會的一份子,我們又認為,我們也應提出自己的想像,思考如何令基層民眾可以順利當小販自僱營生,而同時又與當區居民有和諧共處的關係和可 能,而不是容讓各方政客藉這次機會提出一些既不利小販,又不利於需要小販的低消費群的方案(例如"小販認可區")。同時,也欲透過此行動,徵集各方意見。 我們會將我們在星期日遊行前所收集到的方案,集成一附件,供參與的朋友和遊行隊伍旁的路人參考。

我們亦已在網上設立一個BLOG網站,也會盡力搜集相關的討論供關注的朋友參考、思考。歡迎各方朋友瀏覽及給予意見: www.grassroot-autonomy.blogspot.com.

街邊魚蛋檔促進旅遊業 (轉載自<街角>)

只要做好衛生條件,魚蛋檔為何不可存在﹖當局經常用「衛生條件差」、「阻塞交通」和「影響市容」等藉口來趕絕魚蛋檔,可是魚蛋檔的地道特色,卻是不能抹殺的。

新成立的食物環境衛生署,繼承了市政總署的工作,大力掃蕩無牌熟食魚蛋檔。不過,魚蛋檔從來都不會在香港絕跡,依然受到歡迎。魚蛋檔在香港人心目中﹐究竟有甚麼魅力呢﹖

以前,香港魚蛋檔售賣的魚蛋,很多都是自己生產,款式和味道都有很多種類。可是,無牌魚蛋檔的經營,逐漸被政府的宣傳機器抹黑,和市政總署的大舉掃蕩,而令生存空間日益減少。為了減低損失,只好向成本較低廉的製造魚蛋的工場取貨,款式和味道都逐漸沒有大變化。

話雖如此,魚蛋檔的獨特街邊風味,在全世界可謂數一數二。雖然是同一類魚蛋,在不同區域的街邊,和在那些一式一樣的街市大廈裡吃,感受截然不同。可是,這種感受,在政府的宣傳機器下,被大力抹黑,如同清潔運動,隨地拋棄垃圾的行為,被塑造得令人厭惡一樣。

現在,無牌魚蛋檔固然被趕絕,即使是有牌的,大部份都得不到保障,隨時都會被趕往他處。除了廟街和女人街等街道的攤檔,由於其存在已久,或已成為了國際知名的觀光點,受到保障之外,在其他地方的攤檔,可算是被趕盡殺絕。大部份香港政府大力宣傳的地方,不是高消費,便是刻板呆滯,全球都市都有類似的地方,對旅客的吸引力實在不大。相反,這些平民化的小攤檔卻價廉物美,以特色取勝。

香港近年來旅遊業不景氣,所以視一系列基礎建設如救星一樣,例如迪士尼公園等主題公園、生態旅遊、青馬大橋等道路建設,還想抄襲一些外國已有的景點,可是就是忽略了本地地道的特色。大量證據證明,這些建設對本地以至全球經濟,並沒有很大的作為,反之,負責建設的相關財團,卻是連年的盈利增長。

只要做好衛生條件,魚蛋檔為何不可存在﹖當局經常用「衛生條件差」、「阻塞交通」和「影響市容」等藉口來趕絕魚蛋檔,可是魚蛋檔的地道特色,卻是不能抹殺的。那麼當局對市容的想像,又是否過於跟那些國際大都會歸一﹖這是很值得大家商榷。

街邊魚蛋檔的風味,理應成為香港地道的特色。

李育成

(此文轉載自街角)

城市空間.小販.生活 (轉載自<街角>)

城市空間.小販.生活

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處於弱勢的小販只好在偷來的時間、偷來的地方進行擺賣,以為生計。

(一) 不合時宜的流動小販政策

從前流動小販推著貨卡,沿途兜售貨物。當消費人口增加,他們往往能夠在固定的位置得到足夠的營業額。那麼,流動小販實在不必要繼續流動啊﹗只是,政策並沒有改變他們的身份,他們仍然是流動小販(葉錫恩1975)。執法人員「有權」對他們作出非法阻街的檢控,一經定罪,他們需要繳付罰款。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處於弱勢的小販只好在偷來的時間、偷來的地方進行擺賣,以為生計。
爸媽是「非法」擺賣營生的合法流動小販。

(二) 九龍城土瓜灣馬頭角道的小販社群

爸生於普寧,自七歲起拾荒為生。五十年代逃難到香港,最初在馬頭角度木廠街南洋紗廠工作。廠內塵垢棉紗四處飛揚,「搵食十分艱難」。隨後他「幫人送咖啡」,每天賺取二元,他說「已經很好」。直至成功申請流動小販牌照,自五十年代末期,他開始了長達近四十年的賣菜生涯。
六十年代中期,爸回鄉娶妻。七三年,媽與四歲大的姊姊終於獲准來港,一家團聚。在同鄉介紹下,媽在家附近的塑膠工廠當女工。後來,她轉往另一工廠車衣,因為月薪較高,可幫補家計。七四年中,哥哥出生。在無法兼顧家庭與工作的情況下,她辭了職,卻從此在「菜檔」充任爸的得力助手,做小販亦超過二十年。
其他在馬頭角道的橫街擺賣的,有專賣魚旦、油條、豆腐花、糖水、炒麵、水果、衣服、日用品等等的檔攤,應有盡有,好不熱鬧。爸媽和眾小販常有往來,彼此形成了一個互助的群體。例如,爸媽會予賣魚的新鮮蔬菜;同樣地,魚販亦為他們留下肥美的紅衫魚。交易不絕。
小販勞動的生活相當艱苦,無瓦遮頭,日晒雨淋。在路旁叫賣,吸入車輛的廢氣特別多。數十年來,爸媽不習慣仍得習慣。爸每清早往粉嶺的批發市場買入二十多籮瓜、菜和豆,遇上颱風的日子則除外,因為「來貨少,價錢貴」。待他和兩位叔叔入貨過後,貨車司機馬上偕三人往馬頭角道。七時正,媽已在駿發街口準備就緒,火速與爸一起落貨。媽的力氣並不比爸小,「嘎」的一聲,能夠準確地用鐵著一籮菜,並將它從貨車上沿木板拖到街道去。如是者來來回回十數遍,二人終於落完了貨。那時候,買菜的已團團圍著仍未插上價目紙牌的菜堆。「兩蚊斤」、「三蚊斤」……一天的擺賣便那樣開始。直至首批人流稍退,他們才可在滴汗中喝下點點清水。
「生意總算過得去。」爸繼續說:「小販管理隊會告我們非法阻街,但每次的罰款是固定的,大概最初是八十元一次,後來才加到一百元。罰款也就當作經營成本罷﹗」只是,當罰款大幅飆升,小販及其家人的生活都不是官員們所關心的議題,生意不得已亦要結束。

(三) 小販社群的解體

承接鏟除小販的方向,政府於1972年正式停止簽發「流動小販牌照」。那不是強暴地奪去低下階層的勞動權利嗎﹖再者,那是圍堵政策:不予新人入行,以便集中火力將市面上的流動小販逐一擊破。1987年,政府進一步以威迫及利誘的手段對付小販:一方面把檢控的紀錄電腦化,累加罰款;一方面發放三萬元作為放棄流動小販牌照者的補償金(臨時市政局 1998)。
隨著市政總署加聘小販隊人手,小販實際可偷來擺賣的時間已少得可憐,空間亦十分有限,因為馬頭角道被列為「黑點」之一。小販隊的車輛無論停泊於遠處或近處,車上有人或空無一人,都足叫小販乖乖地躲藏起來。待車輛駛去,小販一步一驚心地走上街道擺賣。冷不防小販隊左右夾擊,突襲成功。媽嗟嘆道:「做賊雖然驚青,但搏到一大筆;我們由擺賣的一刻驚到收工,所賺無幾,有時仲比他們拉到,真係慘過做賊﹗」罰款亦不設上限,「犯案」次數愈多,則款項愈重。啊﹗三合會的成員尚且可以參加「洗底」計劃,在一段時期後重獲新生;靠雙手搵兩餐的小販則連特赦的機會都沒有。「試過罰一次三百幾蚊﹗賣幾條菜罰咁多,去搶咩﹖」罰款沒有定額的增幅,一切還看小販是否合作,前線小販隊與主審裁判官留情與否。
從木廠街下車走到駿發街段,媽雙腳痛得舉步難行,且要扶著欄杆,倚著街燈稍事休息才能抵達目的地。長年勞累,傷患加增。小販隊捉不了後生的,處處向年老的下手。走鬼再不是爸媽的強項。曾經大清早他們尚未把貨落完已失手就擒,一丁點東西都沒吃過便被押往警署,肚子餓得直打著鼓。曾經上午被小販隊拉去,下午多拉一次,媽氣憤得只管哭。之前的告票仍在口袋裏,等待上庭宣判,新一張告票又要發出。只有白做﹗媽疲憊地返到家裏,每於深宵中發開口夢說:「冬瓜兩蚊斤,菜心……求你啦,放過我們啦……」而爸動軏發脾氣,我是在很短的時間裏學會了很多潮州粗口。
1989年馬頭角道拓建工程展開,路面進行施工,整個小販社群正式解體,舊日和爸媽並肩作戰的朋友分道遠去。有的轉行當酒樓雜務員,有的失業。爸媽眼見我們五個仍在求學,堅持繼續賣菜營生,要求安置。遷徙的結果卻叫他們極度絕望。根据「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的小販(市政局)附例」所簽發的「固定攤位牌照」,持有人被賦予權利於指定地點擺賣。炮仗街那120厘米成90厘米的固定攤位,容得下四籮菜,爸媽就連站立的空位也沒有。僅四籮菜還不是淨賺,單單牌費和攤位費已超過六千元,實在難以負擔。他們只好重回駿發街上擺賣。然而,由於流動小販牌照已收回,他們從此不但會被告阻街罰款,還會被充公貨物如蔬菜和磅,視作無牌小販一類。小販隊象徵式地充公三五籮菜是人情,全部十多籮菜用大型貨車將之運走是道理。他們都一一嚐透了。
1996年,小販事務隊的總區特遣隊新增通宵特別更次,嚴厲打擊擺賣活動。1997年首十個月,臨時市政局檢控無牌流動小販達55,825次(香港經濟日報10/12/1998)。同年十二月,爸媽已經案底纍纍,各自背負過千元的罰款紀錄。當初躲在家中整整一個月,後來沒有辦法,只好以罰款較少的一方上庭,輪流迎擊貓捉鼠的遊戲,多做一天且一天,直至支持不了。「如果唔係罰得咁重,我諗爸和我會繼續做下去。」媽默然地說。一旦結束數十年菜販的生活,爸媽顯然不知所措。在年過五十之時,他們竟要嚴肅地在人生裏第一次想著轉業。

(四) 城市空間.小販.生活
小販的勞動權利在那裏﹖小販的營生空間在那裏﹖
截至1998年8月,本港有4,064名無牌小販(香港經濟日報 10/12/1998)。他們現在的生活如何﹖
1998年12月,一名年老的玉器小販被充公所有財貨,在庭上自焚身亡(香港經濟日報 10/12/1998)。1999年6 月,一名四十歲賣衣物的女小販已有近百次無牌擺賣的紀錄,報稱手部被小販隊弄至紅腫需入院治療(天天日報 29/6/1999)。1999年七月,一名綽號「新填地之花」的五十八歲賣菜女小販,丈夫任職苦力,子女仍在求學,於新填地擺賣已廿多年,在「走鬼」時慌忙衝出馬路,突然抽筋仆倒在地,頭破血流,險被駛至的小巴輾過喪命。事後與兩名在行動中受傷的小販隊隊員一併送院醫治。(東方日報 1/7/1999)。
我們的社會情願讓悲劇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還是改變過來,小販可以過著有尊嚴,有保障的生活﹖
菠蘿仔

參考書目:
葉錫恩,1975,<香港的小販,行人與交通>,《社聯季刊》,頁7-19,香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臨時市政局,1998。Markets & Street Traders。
明瑜,1998,<賣玉老翁自焚不治,臨局或增跳蚤市場,小販貨阻街擬酌情充公>,《香港經濟日報》,10/12/1998,頁A22。
天天訊,1999,<被指手法粗暴,勞警協助,小販管理輕傷檔主>,《天天日報》,29/6/1999,頁B1。
犯眾怒,1999,<屢剝衫剩胸圍逃,今回突抽筋仆地,新填地之花走鬼險車死>,《東方日報》,1/7/1999,A14。
(此文轉載自<街角>)

Sunday, April 02, 2006

小販遇害紀錄--98-99

小販遇害紀錄

在街角中,我們找到一段文字, 紀錄了98-99年間有被筆者見到的報導內的小販遇害記,未包括無數未被報導的東東, 也未99年之後的資料,歡迎有資料的朋友在此補上:
98年8月, 本港有4064名無牌小販(經濟日報, 10/12/98)

98年12月──
一名年老的玉器小販被充公所有財貨,在庭上自焚身亡(經濟日報10/12/98)

99年6月──
一名四十歲賣衣物的女小販已有近百次無牌擺賣的紀錄, 報稱手部被小販隊弄至紅腫需入院治療(天天日報29/6/99)

99年7月──
一名綽號「新填地之花」的五十八歲賣菜女小販,丈夫任苦力,子女仍在求學,於新填地擺賣已廿多年,在「走鬼」時慌忙衝出馬路,突然抽筋仆倒在地,頭破血流,險被駛至的小巴輾過喪命。事後與兩名在行中受傷的小販隊隊員一併送院醫治(東方日報1/7/99)

......

街角詞典--無牌小販?

無牌小販

依地鐵公司的廣播所言,無牌小販是乘客不應幫趁的族群。

嘩! 坐過地鐵咁高尚交通工具,連「跟住做d咩」都被地鐵公司教育埋,咁模範乘客大概紹不會坐地鐵去示威遊行吧!

不過地鐵公司苦心孤詣幫助香港成為無無牌小小販的美麗新社會之際,有牌小販都唔見得在社會上有企位──人數日少的有牌小販最後都只係被迫「上(市政大)樓」做「小(囚)犯」,買家不便,賣家坐困愁城。

最駭人聽聞的還是老年無牌的小販在法庭上聞判充公所售玉器自焚,然後引發的餘波──有消息與輿論指該老翁其實不是生計困頓,兼且為人又性情暴烈……

嘩!唔係話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咩?老人家追求生存之外的生活情趣就是太過份了嗎?

或者無牌小販「問題」解決之日,就是地鐵乘客與(前)無牌小販都齊齊只向一個目的地──迪士尼夢幻樂園──進發之時。

(文思慧)
轉載自街角第二期

沒有小販的都市--序言

沒有小販的都市?

對「小販」的管制,可以說是殖民地政府留給特區政府的一大遺產。而近年市政人員大力蕩小販,如果從一個較長的歷史角度看,可以說是為了實現當年殖民者無法實現的夢想:一個沒有小販的香港。

實際上,對統治者來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需要極為強大的體制力量才能完成的,因為在街頭買賣,實在是普羅市民生活的重要部份,特別是香港地價與日暴增,經營一定小商舖實在成本太高了,小販成為低成本的自僱行業。

而小販隊拉錯人、暴力對待被捕者之所以出現,正是政府想進一步淨化城市空間、干擾及規範平民的經濟生活時,必然產生的噪音。真正有問題的,不是「小販隊訓練不足」、「制度未臻完善」,而是政府心目中的「小販」形象,以及殖民者傳染給我們的管治哲學、城市美學。
(轉載自街角第二期)

街角--沒有小販的都市

我們知道有一本幾年前只出了3期的雜誌
有一期係講小販的

叫做"沒有小販的都市"

裡面的文章,
很有意思,
因此,我們會逐篇打好貼在這兒給大家看

請留意跟進啦

grassroot-autonomy

基層自主營生
在香港實在是很大的問題

所謂的自由經濟, 令到所有草根市民的生活,
都很不自由,很不自主.


所以一班朋友
想做點事,便開了這個blog來討論,歡迎大家一起俾意見啦.